户籍在绵阳城区范围以外,于2024年5月1日前取得《四川省居住证》,需就读游仙区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居住证持有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入学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经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签发的《四川省居住证》;
②以下三项材料之一:
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游仙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游仙区的工商营业执照;
Ⅲ>>>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游仙区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