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按政策、按程序、按计划予以贯彻落实。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管理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周佳华
副组长:宋明元
成员:任明生 牟勇 侯坪 陈立宏 李勇 李家丽及各班班主任
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部署,研究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资助体系,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2.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保证学生资助经费的足额划拨,并监督使用。
3.探索学生资助工作的新渠道,研究学生资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4.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各项政策的落实,拟定学校学生资助的各项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并负责学生资助体系的各项具体工作,同时 按照隶属关系对内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外对上级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5.负责学校资助学生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了解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做好申请资助学生的档案等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向游仙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资助学生的有关信息。
6.按照国家、市和县的有关文件精神,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全校的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并按照国家和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上述各项工作。
7.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三、以上各项若因各部门领导变动,则由变动后的新任领导直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